发个微信朋友圈也要判刑!!?

优尔康快讯
11月1日起,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优尔康快讯】《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作为强大的社交平台,改变了很多网虫的生活方式,使得朋友圈的影响力变得越来越强大。信息量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一条消息不胫而走的速度令人难以想象,而传播假消息可能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以,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对此有明文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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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