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木地板与人造板贴面塑胶地板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地板,在国家标准中要求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
一.木地板与人造板贴面塑胶地板外观质量
1、木(竹)地板国家标准中对外观质量主要要求主要是限定木(竹材天然缺陷的多少和大小,如死节、活节、色差、腐朽、虫孔等的大小密集程度,另外加工缺陷和漆摸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标准中对天然缺陷的要求过严,天然的木材不可避免带有天然缺陷,天然缺陷只要不妨碍正常使用就不应该过分的限制,只有带有天然缺陷,才能体现木(竹)地板的自然美感。
2、人造板贴面塑胶地板国家标准中主要强调胶磨纸固化过程中产生的缺陷要少,对榫舌及边角缺损这一加工缺陷要求过严,应适当放宽限制。
二.木地板与人造板贴面塑胶地板的加工精度比较
l、 国家标准中规定两类地板的长度和宽度偏差基本一致,但实际生产中,由于受加工设备精度和材性的限制,木(竹)地板类中的实木地板和竹地板的长度、宽度偏差相对比较大。
2、木地板类中的实木地板厚度方向由于使用四面刨进行刨削加工,因而精度高于靠定厚砂光加工的其他地板。
3、国标中对翘曲度的要求基本一致,但生产中木(竹)地板类中的实木复合地板、竹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往往由于工艺控制不当产生长度方向的凸翘曲或凹翘曲,但墓本不影响正常使用,而人造板贴面塑胶地板由于工艺上相对容易控制,翘曲变形值比较小。
4、国标中拼接离缝和拼接高度差对人造板贴面塑胶地板和木(竹)类地板中的三层、、多层地板要求较高,生产中大多数企业由于使用高精度的加工设备,完全可以达到要求。实木和竹地板由于存在应力和设备加工精度不足,容易产生较大的拼接离缝和高度差,往往采取倒棱的方法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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